熱門: 雙子座流星雨 肺癌前兆 血型 熬夜多吃 寫字看個性 主題天涼泡湯趣 用手機上知識+ 知識搜尋 知識+ > > 稅務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知識問題| 如何檢舉 餐廳 漏開統一發票 ? 發問者: 匿名 發問時間: 2009-05-20 07:38:22 解決時間: 2009-06-03 14:43:09 解答贈點: 7 ( 共有 1 人贊助 ) 回答: 4評論:0意見:7 [ 檢舉 ] 網友正面評價79% 共有 75 人評價 我在一家餐廳工作,為此店家的服務生, 除了服務生工作內容,還要兼收銀工作。 餐聽的發票為二聯式和三聯式~手寫式的。 老板卻規定:『客人要求發票再開給他,沒要求就不用開。』 客人沒要求發票,我開給他,反而還會被店長罵!!! ■發現這家餐廳有明顯逃漏稅的嫌疑~這樣算違法嗎? ■關於公司漏開發票,我在裡面當服務生兼收銀工作,  這樣我有違法嗎?如果有那我打算遲職不做了! ■如何檢舉這家餐聽逃漏稅及漏開發票呢?如何舉證? ■網路上說檢舉逃漏稅,經證實可以領需罰款20%獎金,  卻有一段規定:『舉發人如有參與逃稅行為者不給獎金』  請問我在裡面,這樣我算有參與嗎?能不能領獎呢? (很抱歉!我點數不足,只能提供5點而已。) 2009-05-22 01:32:36 補充 餐聽二層樓100個座位 最佳解答 網友票選 回答者: 王小姐(上班族OL秘書)( 初學者 5 級 ) 回答時間: 2009-05-21 01:29:54 [ 檢舉 ] 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,小心被檢舉 (臺中訊)中區國稅局表示,近二年受理民眾檢舉逃漏稅案件,以檢舉營業人短、漏開統一發票之案件比重最高,約占60%左右;該類案件經查獲後依法除追補營業稅及科處罰鍰外,亦須重新核定營利事業所得稅,負擔不可謂不重。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,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,切勿心存僥倖。 此外如有開立統一發票相關問題,也歡迎向該局各分局、稽徵所第三課(股)洽詢。如尚有其他疑問,可撥服務電話。 國稅局獵漏,鎖定大型餐廳業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,年終將至,提供婚宴及尾牙餐的餐廳已進入旺季。該局於97年年底及98年春節前、後,針對提供宴客服務之營業人,將加強輔導與查緝營業人開立發票情形,落實租稅公平。 該局指出,鑒於前揭營業人經常被人檢舉提供餐飲服務時,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,或以所謂未稅價標示,於消費者索取統一發票時再加計5%營業稅,以誘使消費者打消索取發票的念頭。因此,已將上揭營業人列為重點稽查對象,自97年12月1日起,不定期巡徵查核營業人銷售及開立統一發票情形。 該局說明,依修正營業稅法實施注意事項三、(一)規定,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。營業人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,或於開立統一發票時按商品「定價」再加計5%營業稅,已涉及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情事,如經查獲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,除應補繳稅款外,並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,1年內如經查獲3次,更會被處以停止營業。 該局呼籲,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,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,以免被查獲遭受處罰。 使用統一發票之餐廳,應主動開立發票與消費者,以免受罰 結帳時發現如不主動索取統一發票,則餐廳就不開立發票,是否涉嫌逃漏稅?應向何單位反映? 國稅局答覆: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,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「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」規定之時限,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。因此使用統一發票之餐廳業者依前開規定,如係憑券飲食者,應於售券時開立發票,如非憑券飲食者則應於消費者結帳時,開立發票交付買受人。 該局表示:如餐廳業存有「消費者不索取發票,就不開立發票,反正稽徵機關也查不到」之僥倖投機心態,藉以逃漏稅捐,該局各稽徵所將會不定期對餐廳業者做消費稽查,如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或短開銷售額,除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補徵稅款外,處一倍至十倍罰鍰,一年內經查獲三次,並得停止其營業。 該局呼籲餐廳業者應確實依規定主動開立發票交付買受人,以免被查獲而受罰,或遭受停業處分,將會得不償失。另民眾如發現餐廳業者有不開立發票之情事,請向國稅局提出檢舉。 2009-05-21 01:30:52 補充 「辦桌」餐廳千萬不要一時疏忽漏開發票,遭國稅局補稅罰款。 往年職業檢舉人會於年關時節,挑選黃道吉日至本市「辦桌」餐廳掃街抄錄喜宴及尾牙資料,再向國稅局提出檢舉,經國稅局調查屬實,餐廳業者被補稅及罰款比例相當高,檢舉人從中賺取罰鍰的20﹪的檢舉獎金。 國稅局臺南市分局表示,檢舉人以此賺年終獎金雖不可取,但卻不違法,在此呼籲「辦桌」業者要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稅捐,該分局並將於農曆過年前派員晚間實地稽查統一發票開立情形。 2009-05-21 01:31:58 補充 國稅局出招 知名小吃也要開發票了 台南人吃了數十年的小吃,沒人拿過發票,如今,這樣的「習慣」即將徹底改變。 在台南西門路和府前門圓環內,賣虱目魚已經三十多年的「阿堂鹹粥」,已被南區國稅局要求,從本月6日起要開立發票。不只虱目魚粥,從周氏蝦捲、肉粽,到安平豆花,現在全被南區國稅局「輔導」,都得開立發票。 此外,南區國稅局同時祭出大規模查稅行動,只要被查到應開立發票而漏開,一年只要查到三次,就可以會同警察人員,勒令停業七天。 台南市有些咖啡簡餐和料理店最近突然貼上「整修內部、關門一周」的告示歇業,像健康路的咖啡名店「地球」、永華路上的複合餐飲大店「集集」等。據了解,這都和漏稅被國稅局處分有關。 2009-05-21 01:32:32 補充 漏開發票三次 應停業處分 南區國稅局審核專員高錢裔表示,依營業稅法規定,一年內被查到漏開發票三次,就「應」給予停業處分,只是過去執行沒有那麼徹底罷了。 以台北市國稅局為例,去年曾分別針對光華商場、西門町、華納商圈、世貿中心展覽館一帶查稅,因為被查獲三次漏開發票而被停業的店家,合計13家,停業時間不是一周,而是兩周。 台北市國稅局計畫在下個月又有一批暑假專案查核,查核對象將鎖定在暑假消費暢旺的電腦、成衣業者,和青少年聚集的商圈。 包括中區、高市國稅局也都有常態性的查稅動作,高市國稅局從五月起是以小吃店、餐廳為主。 2009-05-21 01:33:08 補充 商家被查稅 轉嫁消費者? 部分台南店家,近日就悄悄將豆花漲了五元,雖然業者的說法是,原物料的價格上揚了,但是,有業者透露和被迫開發票有關。 以往光華商場業者常以「不拿發票,給九五折」的說法來說服消費者不要拿發票,去年北市國稅局抓得凶後,光華商場的商品價格是否上揚,台北市國稅局營業稅股股長李志忠說,事實上,價格競爭如此厲害的地方,業者很難以被查稅為理由漲價,所以就他所知,商家都自行吸收稅款。 2009-05-21 01:33:43 補充 發票增加負擔 乾脆不做了 原本不開發票,採查定課稅的阿堂鹹粥,老闆張春堂忍不住抱怨:像他們這樣賣早餐的小店,每天從早上六點營業到十一、二點,營業時間集中在上午,原物料都來自不開發票的傳統市場,幾乎都是靠手工加工,賺取利潤,便當、麵包、豆漿早餐店可不開發票,為何同樣也是賣虱目魚粥的早餐卻非要開發票不可? 稅務人員卻告訴他「若覺得不划算,不要開啊!」讓張春堂一時氣結。 和阿堂鹹粥相鄰、同樣也被要求從8月6日起開發票的包成當歸羊肉,老闆因不堪稅務單位百般上門「找麻煩」,表示要註銷登記,歇業不做了。 2009-05-21 01:35:23 補充 老闆,小心! 稅務人員就在你身邊 稅務員查稅,最好的方式,就是喬裝消費者消費,像中區國稅局台中市分局專挑好日子,鎖定喜宴追查大型餐廳逃漏稅,稅務人員會扮成賓客入場,到承辦喜宴的大型餐廳查逃漏稅,做法是用「生面孔」,每次稽查都派不同人員前往,一組兩人,先選在靠近櫃台的位置觀察,累計兩位客人以上未開發票,再上前消費結帳,確認未主動開發票,馬上記點,幾乎「彈無虛發」。 這種實地消費查緝,稅務員通常還會刻意作「休閒」妝扮,並找親友當掩護,必要時,甚至帶小孩同行。 為了避免店家不「認帳」,絕不會落單,由於在場的人證很重要,有時候還會情商親友同行。 2009-05-21 01:35:41 補充 根據他們的經驗,加盟、老闆親自坐鎮的便利商店、小店舖,最容易漏開發票,而績效好的查稅高手,多半背後有龐大的親友團,充當他們的「線民」或諮詢顧問,並主動多方搜集情報。 稅務員實際消費查緝,若商家應開發票,卻沒開發票,會當場舉發,若是沒使用發票,就會觀察這家店實際營業狀況,事後核算是否達到20萬元營業額該開發票的門檻。 各地國稅局每年都編一定預算,讓稅務員花錢消費,查逃漏稅,以北市國稅局為例,一年至少百萬元,且消費範圍已從實體商家,跨到網路商家。 2009-05-21 01:35:47 補充 各地國稅局查稅目標量逐年增加,連中小企業、小商家都是對象,所以,夾報傳單也成為稅務員去查稅的重要線索。 另外,民眾檢舉案也是國稅局優先查稅的對象,通常巨額的逃漏稅,多半是員工或同行檢舉。中區國稅局表示,查獲逃漏稅金額超過4萬元,檢舉人還可獲得20%獎金,不過,以400萬元為上限。 2009-05-21 01:37:13 補充 月入逾20萬元特殊商家 依規定免開發票 同樣是吃冰,這家開發票,那家不開發票,全都合法,這是怎麼一回事?這就是因為,原則中允許例外,產生的「亂象」。 2009-05-21 01:37:28 補充 會計師許瓊方說,小吃店、路邊攤人氣店,只要依法申請稅籍,每月營業額在20萬元內,算是小規模營業人,免開發票,國稅局以查定營業額最高20萬元,每月最多繳2000元,營業額低的,一個月只繳500、1000元,沒有逃漏稅的問題。一旦商家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,就該開立發票,但是民國89年時財政部頒布一項解釋令,針對營業性質特殊的商家,允許可以免開發票,像是賣豆漿、麵食、冰品、排骨飯、盒餐、便當、自助餐等,或是賣農產品、攤販等,即使生意很好,也可以例外,免開統一發票。 2009-05-21 01:37:51 補充 免發統一發票,並不意味可以從低課稅,而由稅務員每半年實際查核營業情況,來估算營業額,商家依照國稅局查定的營業額來繳稅,以阿堂鹹粥為例,去年之前,每月繳3000元營業稅,去年就被調高為8000元,也就是國稅局估算營業額高達80萬元。老闆若算一算自己的營業額根本沒這個水準,其實改開統一發票,可以按實際收入,減掉成本,以餘額來報稅,優點是賺多少繳多少,不會被高估,缺點是,必須記帳,自己不會的話,要委託代客記帳業者,而且有些成本憑證取得困難。 如果老闆盤算一下,其實自己生意好到不只這個數,可以繼續依照國稅局查定的營業額來繳稅,而選擇不開發票,其實是相對划算,省事的。 相關詞:統一發票對獎號碼,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, 統一發票11 12月, 統一發票3 4月, 統一發票5 6月, 統一發票號碼, 統一發票9 10月, 統一發票7 8月, 統一發票對獎, 統一發票1 2月 [ 快速連結 ]其它回答( 3 ) | 意見( 7 ) | 評論( 0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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